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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五道保险”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文物快速被毁

发布时间:2018-05-11 人气: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保护好、利用好文物资源是我们当代人应尽的共同责任,不能让文物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消失!笔者认为,上好“五道保险”,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文物快速被毁:
  第一道保险: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人为的文物损毁与自然突发性的破坏在时间周期上有一定的区别。如果各责任单位和社会民众都能把文物安全时刻放在心上,文物要想在一夜之间消失并非易事。工程项目在规划阶段、建设初期都有可能挽救文物的“生命”,而不要在文物被损毁后才让责任单位接受处罚吸取教训。因此,文物安全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苗头就要及时制止;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对部分损毁的文物责令整改,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司法和行政问责,坚决维护法律尊严,筑牢文物安全防线。
  第二道保险:提高责任单位保护意识。文物保护的责任单位各不相同,有实际使用单位,有私有产权拥有者,有日常管理责任单位等。这些文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文物的存否是知情者,如果他们有强烈的保护意识,文物就不可能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消失。因此,要加大文物法制和保护知识宣传,将文物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告知他们。协助其制定文物安全保护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沟通顺畅的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文物安全状况,协调处理各种文物安全隐患,让他们当好文物的“主人”。
  第三道保险: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地方政府没有真正树立起“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不履行依法保护文物的职责,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是当前文物快速消失的重要原因。因此,强化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是核心问题,也是最关键的一道保险。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将文物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特别是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要及时予以登记并公布,防止灭失。要明确各相关单位的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加强绩效考评与责任追究。
  第四道保险:引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文物免遭损毁的有效途径。广大的文物保护志愿者、爱好爱护文物的人士、新闻媒体,都是文物安全的守护者,当地人大、政协也是文物保护的监督者。只有充分发挥好各方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文物保护才有基础,文物安全才有可能。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的社会参与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加大文物保护宣传。鼓励民众走进博物馆、纪念馆、大遗址公园和文物保护单位,亲身感受文化遗产保护给公众带来的愉悦和享受,激发广大群众自觉爱护文物、自愿保护文物、支持文物工作的热情,人人成为文物安全的“守护神”。
  第五道保险:相关部门切实依法尽职。文物保护不是文物行政部门一家的事,如果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依法尽到保护的责任,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在项目规划、土地出让、建设许可证发放、事中事后监管等环节都能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推诿扯皮,文物被毁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这就要求文物行政部门首先承担起主管责任,把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做实,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好保护责任,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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